一、历史沿革

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(简称“省环科院”)成立于1975年,前身为甘肃省环境保护研究所。2002年更名为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。2014年,经省编办同意,我院加挂了“甘肃省环境规划院”的牌子,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、两院协同发展的态势。2015年,经省编办批复,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20191月,更名为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(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)。

二、人员情况

省环科院现有工作人员157名,中共党员74人,占职工总人数的47.1%;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37人,正高级职称11人,副高级职称31人。博士5人,博士在读1人,硕士43人;有省级领军人才1人,省优专家2人,入选省科技专家库高层次专家3人、普通专家6人。

三、主要职责

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(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)的主要职责是:

1)开展区域、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及环境容量评估监测、预警研究。

2)开展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、环境治理体系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、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。

3)建设全省生态环境数据库,包括遥感、土壤环境、环境健康基础等数据库,为生态管理决策提供依据。

4)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实用技术研究。

5)开展地方性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、指南的研究工作。

6)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、工程、战略研究及评价工作。

7)承担全省中长期环境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、流域区域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等理论方法研究、模拟预测分析、规划研究编制、实施评估考核等技术性工作。

8)开展大气、水、土壤、固体废物、噪声环境保护及应用技术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。

9)开展环境领域监测分析方法研究及分析测试业务,开放生态环境科研实验室技术交流平台。

10)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、处置技术的研究,支撑保障工作。

11)围绕全省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目标任务,承担相关技术支撑保障工作。

12)开展重大环境问题技术咨询服务。

13)开展生态安全、生物安全、基因安全、无汞安全的研究工作。

四、内设机构

1)综合办公室(简称办公室)

负责拟定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;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;协助组织编写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和年报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信息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等日常管理工作;承担人事、劳资、机构编制、干部教育、老干部工作和健康体检组织工作;承担单位财务、预算、内部审计工作;承担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;负责科研项目申报、立项、合同签订、组织实施与绩效评估、结题验收、成果登记、材料归档等科研过程管理和成果质量控制;承担业务技术培训的计划实施工作;负责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采购、政府采购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机动车管理工作。

2)党委办公室(简称党办)

负责单位党的政治思想、组织、制度和作风建设;负责院党委、纪检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和青年群众组织等日常工作;负责单位计划生育相关工作;承担基层党的制度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思想宣传教育、行风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;负责院脱贫攻坚帮扶工作;配合省厅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。

3)后勤服务中心

承担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工作、消防保卫等工作;负责单位办公用房及职工住房的管理及维修工作;负责单位报刊订阅、收发工作。

4)生态环境规划所(简称规划所)

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()订,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,技术指南、标准体系研究,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以及政府环境目标考核工作。

5)环境战略研究所(简称战略所)

开展全省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、环境经济政策研究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;环境管理政策及制度体制研究,承担环境绩效研究与评估工作,开展全省“三线一单”编制工作;研究区域环评、战略环评对环境管理的作用及环境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评价。

6)生态环境研究所(加挂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)(简称生态所)

承担生态环境基础研究,负责GIS与生态遥感实验室建设、生态监测工作,维护生态遥感数据库,开展全省生态文明建设、生态系统评估、生态管理指标体系研究,开展生态环境预警研究;承担自然保护区保护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技术服务工作;开展生态环境破坏恢复、荒漠化防治技术工作。

7)水生态环境研究所(简称水所)

维护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库,开展水环境管理政策法规、水环境问题及成因、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、水体生态机理与修复的防治技术研究,做好黄河流域治理修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为相关部门和地方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。

8)大气环境研究所(简称大气所)

承担大气环境及污染治理技术研究,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研究,开展复合型大气污染化学过程观测、大气污染化学过程模拟,开展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基础研究,开展可持续能源与环境保护政策的研究。

9)低碳经济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(加挂省清洁生产中心)(简称发展中心)

负责协助管理部门推进全省低碳发展、温室气体减排、清洁生产、绿色发展环境管理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,开展相关政策技术研究和工作支持;配合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、验收等工作,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工作;开展综合分析气候变化相关工作。

10)土壤生态环境研究所(加挂甘肃省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)(简称土壤所)

开展全省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,开展技术评估与筛选,组织和参与土壤环境基础调查、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,研究建立适合我省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;开展土壤、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研究工作;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研究工作;承担有关部门、地方政府、企业委托的土壤环境保护、污染治理与修复相关规划、政策、技术方案等编制,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。

11)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(简称工程所)

开展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及应用、新产品研发;开展涉及水、大气、土壤、固废和生态环境工程的工作;开展全省环境防治技术研究。开展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研究,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研究,开展相关规范、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。

12)固体废物与危险化学品研究所(简称固化所)

开展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研究,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研究,开展相关规范、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。

13)环境咨询中心(简称咨询中心)

开展环境监理政策、管理体系、行业标准、技术方法的研究工作,为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有序进行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;开展甘肃省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政策、方法、体系的研究。

14)环境分析测试中心(简称分析测试中心)

维护重点实验室,承担全省污染减排因子的基础数据分析、测试职能,支撑科技发展,为社会提供开放的仪器设备、数据共享平台。

15)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(加挂污染损害鉴定中心)(简称损害鉴定中心)

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及指标体系研究,作为第三方承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,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政策研究,开展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工作。

16)环境健康研究所(简称环境健康所)

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效应、环境健康基准与风险评估技术等相关研究;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及农村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研究,研究全球气候变化对公众健康的影响,推动“以人为本”的生态环境保护决策。

17)生态环境科技情报所(简称情报所)

负责收集生态环境科技情报信息,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情报分析研究,编制生态环境科技动态,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和公共技术服务。

18)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(简称气候所)

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战略、规划、政策、制度、技术、监测等相关研究工作;开展碳达峰、碳中和相关战略、规划研究;承担碳排放量核查、配额履约等方面的技术支持;指导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开发;开展“消耗臭氧层物质”(ODS)相关研究与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履约相关研究;开展能力建设,对外合作交流及宣传工作。